广东妇联建议中小学为女生安排防性侵课程

2013年02月26日08:29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王飙尘) 省妇联权益部昨日透露,2012年,省、市、县(区)三级妇联系统受理信访投诉总量约34429件次,与2011年相比减少4900多件次,下降幅度达12.6%。但是,女童被性侵、家庭暴力、争夺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突出,亟待得到社会关注。

  据介绍,省三级妇联系统受理的信访投诉中,政治权利类16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0.5%;婚姻家庭类22499件次,占65.3%;劳动权益类3156件次,占9.2%;人身权益类1221件次,占3.5%;财产权益类1458件次,占4.2%;文化教育类315件次,占0.9%;其他类5616件次,占16.3%。

  小贴士

  今年我省“三八维权周”主题是“倾听妇女心声,关护妇女权益”。3月8日上午9时,省、市妇联主席同时接听12338维权热线电话。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在省妇联接听,省妇联其他副主席分赴各地接听。省妇联权益部表示,期待全省姐妹积极参与、倾诉心声,表达诉求。

  家庭暴力

  女性离婚后遭前夫骚扰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妇女家庭暴力投诉的比例持续增长,2010年3874件次,占婚姻家庭权益问题的15.4%;2011年4215件次,占16.1%;去年4102件次,占18.2%。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介绍,家庭暴力的形式除传统的夫妻间暴力外,父母特别是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同居伴侣间、离婚后前夫前妻间实施暴力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近两年,妇女投诉前夫骚扰甚至实施暴力的情况有所增加。受害妇女在收到前夫骚扰或威胁而求助时,因为双方曾经是夫妻,有关部门通常当做家庭纠纷来处理,对侵害一方的限制、处罚和对受害方的保护力度不够。去年受前夫骚扰问题投诉201件次,占总信访量0.6%。

  子女抚养

  离婚前争夺子女抚养权

  在离婚投诉问题中,子女抚养问题居首位,共计2779件次,占婚姻家庭权益的12.9%,比前年上升1.5个百分点,问题主要集中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后子女探望、抚养费给付等。近年来,夫妻关系破裂尚未离婚或离婚诉讼期间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有的直接抢夺孩子后把孩子藏匿,直至对方同意或者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有的甚至在法院判决之后也继续藏匿孩子。

  此类案件,由于双方尚未离婚,法律对子女的抚养权没有明确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同时,因为双方仍是夫妻,即使孩子被抢走,公安机关也无法处理,客观上造成公安机关处理难,法院判决、执行难的情况。

  女童被性侵

  部分保护措施成效不佳

  杨世强介绍,去年,一个突出问题是,未成年女性遭受强奸、猥亵投诉上升,比2011年多7件次。

  省妇联、省检察院去年初联合发布了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查报告,呼吁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女性尤其是未成年女性的保护。杨世强认为,尽管作了这样的呼吁,同时部分基层妇联也开展了“女童小组”、“妈妈小组”等活动,注重提高预防意识,但从投诉数量看,一年来的工作未取得明显成效。

  他说,只有加强未成年女性特别是女童的性教育,推动对幼儿园、小学教师的专门培训,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去年发布的报告建议初中、小学每学期安排一至两个学时,专门给女学生上防范性侵害的课,可惜,教育部门未回应。

  案例受暴妇女拿到“人身保护令”

  谭女士与吴某相识于1995年,2002年按农村习俗摆酒结婚后一起生活,2002年生育儿子。2004年吴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7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从2002年开始,吴某就在生活期间殴打谭女士,2010年用菜刀砍谭女士致轻微伤,2011年用脚踢伤谭女士腰部,谭女士被迫回娘家生活,并提出离婚,吴某不同意,追到其娘家继续威胁、恐吓谭女士。

  谭女士在开平市妇联的指导下,聘请了律师为其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去年3月20日,谭女士正式向开平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保护其人身安全。申请人谭女士向法院提交了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门诊病历、住院收费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据。法院依谭女士的申请,依法向开平市公安局调取谭女士的报警材料、法医学活体检验报告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

  去年3月27日,经开平市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谭女士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裁定禁止吴某殴打、威胁谭女士。最后,法院判决谭女士与吴某离婚,并依法对他们的婚后财产进行了公平分割,儿子由谭女士抚养。

  案例阳江一留守女童被性侵5年

  昨日,省妇联权益部透露了阳江市江城区一名农村留守女童小芳(化名)被目前已有60多岁的男子黄某性侵的案件。2012年7月,江城区人民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4年。

  据介绍,小芳的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一年只回家一两次。小芳和弟弟由年过八旬的奶奶照顾。2006年小芳刚满8岁,上小学二年级。同村时年56岁的黄某将小芳骗至自家废弃的老屋内,采取哄骗、威胁的手段将小芳强奸。之后,黄某利用小芳的年幼无知,对其施以小恩小惠,多次诱骗小芳到自家的旧居或小芳家的旧居里与之发生性关系。

  2011年12月底,已读初中二年级的小芳告诉黄某,她可能怀孕了。黄某见罪行即将暴露,叫小芳到医院堕胎。小芳到医院检查,得知已怀孕约24周。小芳惊恐之余,终于将事情告知了远在外地打工的母亲。李女士火速赶回阳江。几天后,小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接报后于当日将黄某抓获。黄某对其5年来诱奸小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阳江市妇联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日益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队伍越来越大。由于他们长期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以及思想和心理上的教育和引导,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极易受到伤害。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地维护农村女童的性安全。

                                                  (原标题:建议中小学为女生安排防性侵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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